訂立ESG目標是全球性的迫切需求
於2023年6月,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發布首份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可持續披露準則》,當中包括IFRS S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及IFRS S2號—氣候相關披露。根據這些獲國際認可的標準,企業若已制定可持續發展及氣候相關目標,則必須披露相關目標。
隨著全球加快步伐採用IFRS準則,訂立ESG目標(如符合以科學為基礎的淨零目標)已成為企業的優先事項,這些企業旨在降低排放量與資源消耗量、削減成本,並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發揮領導作用。
為何企業應訂立ESG目標?
制定具體的ESG目標可帶來五大核心策略性優勢:
如何訂立ESG目標:「SMART」方法
為確保可持續發展目標切實可行,企業在訂立ESG目標時應採用「SMART 」方法:
- Specific(具體):明確界定您希望達成的目標。(例如:將範圍一及範圍二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30%)
- Measurable(可衡量):確保該目標能透過基準指標量化追蹤進度。(例如:利用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的數據追蹤進度)
- Attainable(可達成):根據營運控制權、現有技術及預算,訂立實際的目標。(例如:為降低排放量,企業投放充足資金於提升能源效益的裝修改造)
- Relevant(相關性):該目標應符合核心業務策略、重大議題及利益相關者的優先事項。(例如:就生產營運而言,該目標應聚焦於能源節約)
- Time-bound(時限性):訂立明確的最後期限以確保問責制。(例如:於2030財政年度達成減排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