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開新交易所「STAGE」建可持續及綠⾊⾦融產品資訊庫
港交所 ( 00388 )公布,計劃成⽴可持續及綠⾊交易所「STAGE」,形容為亞洲⾸個可持續⾦融資訊平台,⽬標年內先建⽴債券及交易所買賣產品(ETP)資訊庫,涵蓋在港交所上市的可持續發展債券、綠⾊債券和社會責任債券及與ESG相關的ETP。
香港, 新加坡, 上海, 南京

港交所 ( 00388 )公布,計劃成⽴可持續及綠⾊交易所「STAGE」,形容為亞洲⾸個可持續⾦融資訊平台,⽬標年內先建⽴債券及交易所買賣產品(ETP)資訊庫,涵蓋在港交所上市的可持續發展債券、綠⾊債券和社會責任債券及與ESG相關的ETP。
GRI正式發布GRI 306:廢棄物2020標準。該準則是組織可⽤於報告和交流其廢棄物影響的第⼀個全球適⽤的⼯具。 GRI 306:廢棄物2020標準反映了廢棄物管理的全球最佳做法,並將對2022年1⽉1⽇或之後發布的報告和其他相關材料有效。
隨著越來越多的私人企業意識到其對社會及群衆健康的影響力,Robert Wood Johnson Foundation (RWJF) 夥同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進行了一項名爲《企業健康文化(COH4B)》的研究計劃,旨在透過探索對健康和業務有實質影響的商業慣例,該計劃目的推動企業去從不同的角度思考如何積極改善群衆及社會健康。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於2019年12月18日刊發「檢討《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的諮詢總結,對《上市規則》及《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的內容進行了修訂。新要求將適用於發行人2020年7月1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 香港聯合交易所此次修訂重點圍繞企業環境、社會及管治(ESG)框架構建、要求披露董事會參與對ESG風險管控的角色定位、鼓勵探索氣候變化與企業可持續發展之關聯,以及進一步強調重要性原則於ESG表現披露和報告編寫中的應用。 为方便您阅读,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下载相关资料: A4版本:https://greenco-esg.com/wp-content/uploads/2020/01/A4-ESG-Consultation-Conclusions-Interpretation-by-GreenCo-1.pdf 一页信息图:https://greenco-esg.com/wp-content/uploads/2020/01/Interpretation-of-ESG-Consultation-Conclusions-中英对照.pdf 載有董事會對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的考量的董事會聲明 對企業的機遇: 毫無疑問,ESG相關風險近幾年來對於企業而言愈加重要,這不單體現在企業財務表現、合規管理等方面,更是企業為尋求長期可持續健康發展中的重中之重。在風險與機遇並存的市場中,一個有效的企業可持續發展管治架構和董事會的領導參與是必要的,也是幫助企業規避相關風險和給予持份者對企業長遠戰略執行信心的不可或缺的一環。 對管理者的挑戰和解決方案: ESG知識和技術欠缺以及ESG管理目標不明確是絕大多數企業當前所面臨的主要問題。為解決董事會對全球可持續發展趨勢和企業ESG風險管理層面的疑惑,勤創永續建議通過更加全面的利益相关者调查(指導性問卷構建)和ESG講演培訓,幫助企業管理層和董事會成員更加有效地建立企業ESG管治架構和目標建設,實現ESG戰略政策透明化執行和ESG管理信息標準化披露。 解釋匯報原則「重要性」、「量化」及「一致性」的應用 [...]
環境、社會及治理(ESG)的健康發展,尤其是企業ESG報告的有效傳播,被認為與高質量報告為利益相關者乃至公司本身帶來的價值密不可分。正如CASS-CSR4.0(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指南基礎框架)中所闡明,報告的實用性在“內強管理,外塑形象”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價值應作為企業編制有關其環境法規遵守情況、社會承諾的履行情況以及專注於優化內部治理情況的報告的起點。CASS-CSR4.0中的“報告價值管理”一章,不僅著重強調了已被各行各業的ESG專家多年來大力提倡的CSR報告發佈的優勢,而且進一步對重構價值管理流程用來提升CSR報告的“活力”以及為所有人創造共享價值方面進行解析。在本文中,我們將繼續討論;應用CASS-CSR4.0中總結的寶貴經驗和實際業務案例來幫助中國公司準備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可行性,從而為香港的報告發行人、監管機構和民間社會團體提供建設性意見,以推進更加有效的ESG參與。 章節B – 報告價值管理 在“報告價值管理”一章中,CASS-CSR4.0鼓勵創建價值生態,提倡重點回應的重要性,反復倡導有組織的過程參與,並強調影響傳播的有力性。 (1)價值生態 價值生態的建立被認為是CSR報告的基礎,而這也解釋了為何公司需要在標準框架或嚴格規則下披露其ESG績效的原因。《ESG指引》和香港交易所的上市規則都應更加重視以書面形式闡述ESG報告或參與報告過程如何使企業受益。香港交易所已經在推動開展對上市公司的相關培訓不斷努力,讓對ESG報告技術的基礎知識訪問有限,或者對什麼是優秀ESG管理知識儲備不多的公司更加了解相關內容。價值生態管理意識可以幫助擁有不同發展計劃和可持續發展戰略的企業更好地了解其報告的目的,而不僅僅局限於報告內容管理以滿足最低監管要求。 (2)重點回應 基於GCESG近幾年對企業投資關係經理、財務總監、董事及總經理的調查訪談,我們發現遵守上市規則是大多數公司編寫年度ESG報告的主要目的。而其中絕大多數似乎對監管機構外的其他方面並無了解,也對報告中披露的信息需要向誰反饋並不是十分清晰。GCESG認為‘重點回應’之所以至關重要因為它既決定了報告中所涉及主題的重要性,又將通常被視為一種社會責任的利益相關者參與這種抽象概念具象化,促使公司愈加關注社會問題。在全面和科學的利益相關者參與的基礎上,有效的對重要的利益相關者進行優先響應可以使公司對報告實踐的內在價值有更為深刻的了解。此外,利益相關者之後的反饋可促進公司根據其利益相關者的期望來調整其ESG績效的評估內容和標準。 (3)過程參與 港交所大力鼓勵內部和外部團體參與報告流程,而這也反映在港交所發佈文件中對董事會包容性的增強和鼓勵尋求第三方對報告的獨立認證方面。CASS-CSR4.0提出的另一個發人深省的觀點是完整的生命週期參與矩陣。其建議公司考慮所有參與方和從“組織”階段到“發佈”階段(報告流程管理 – [...]
擁有著悠久的貿易歷史,快速的城市化進程,強大的經濟增長,變革性的社會變化,人們的感知價值翻天覆地的改變,以及‘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和綠色金融框架的發展,中國對當今世界的影響中扮演著愈加重要的角色。隨著私有經營者進入市場並逐漸成為影響中國金融市場的主導力量,企業社會責任(CSR)毋庸置疑已站在舞台的中央,並與中國的可持續發展息息相關。自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國資委)發布《關於國有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已過去11年。在過往十年中,不僅中國國有企業積極履行對社會責任的承諾,越來越多的組織為探索本地化的工具、方法、系統和平台做出了努力,以促進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政策的廣泛實施。越來越多的證據和研究表明,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發展已經進入了一個成熟的責任管理時代。隨著相關法律、法規和指南的完善,企業更加註重內部管理和企業社會責任的踐行。根據全球認可的可持續發展報告和適用於本地發展的標準(例如ISO 26000、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聯合國全球契約和GB / T 36000-2015),CASS-CSR4.0在此關鍵節點被認為是一個功能強大的工具,可讓企業遵循嚴格的程序來履行企業社會責任,並編制標準且目標明確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以幫助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結合企業財務成果做出明智決定。作為中國大多數上市公司用於CSR報告的最受歡迎的指南之一,CASS-CSR4.0本身提出了許多絕妙的觀點、創新的模式和有效的管理方法。而這些都值得包括香港ESG指南在內的相關組織、標準和報告借鑒。本文將分為幾個部分,探討CASS-CSR4.0中提出的值得學習的概念,並應用於完善香港ESG指南。 章節A - 報告流程管理 ‘作為上市交易所,我們必須始終滿足公司的需求。過度的監管可能會抑制企業家精神,令公司不願或無法利用機會。不斷的歸檔、披露、聲明、申請和調查往往會從企業的長期目標中掩蓋重點。與此同時,對昂貴的訴訟費用的擔心毫無疑問會阻礙企業的發展’。的確,如美國納斯達克發布的《 ESG報告指南2.0》所述,對報告內容和報告方法的高度監管似乎是一種壓制,限制了企業實踐和報告的靈活性。相反,香港的《 ESG指南》選擇了一種溫和的方式,要求公司要么選擇根據標準披露相關非財務信息,要么就不披露涉及某些主題內容的原因進行闡述(‘遵守或解釋’)。儘管如此,這兩個指南均沒有介紹一種基於科學的有效方法,讓企業有效地從項目開始直到下一個報告期的準備工作對可持續性表現相關信息的披露進行完整地規劃。儘管港交所相繼提出了有關報告流程以及被視為ESG報告基礎的各個方面的建議,但其對於報告整個生命週期的管理仍缺乏指導,而這會對不熟悉這項在中國已經有數百年曆史並可以追溯到中國儒學基本思想的複雜工作的發行人造成很大影響。報告過程管理是CASS-CSR4.0中提出的寶貴見解之一,涵蓋了組織、策劃、界定、啟動、研究、撰寫、發佈和總結階段。 組織:建立一個穩定而有效的系統組織來支持報告工作。具體而言,由內部和外部各方組成的工作團隊需要建立基於問責制的運行機制,確保能夠成功召開各種會議,順利進行信息和技術交流,以及有效地應用激勵機制。 策劃:一份出色的環境、社會及管治/可持續發展/社會責任報告需要明確其功能定位。報告的內容、框架和目標的基本要素應事先定義和討論,以確保報告主題化並具有其獨特的使命和特徵。值得注意的是,關於質量提升的系統性計劃、報告系統的建立、風格的延續性及管理方法的整合有利於將可持續發展的基因嵌入企業的業務戰略發展中。 [...]
香港交易所於今年5月出台了ESG報告披露咨詢文件,該文件將強制要求上市公司於2020年以後對相關ESG議題進行進一步披露。社會各界對此的看法大相徑庭,更有不少大型企業對更加嚴格、透明化的環境、社會及管治信息披露對此持反對態度。
Earlier this year, HKEx has published the consultation paper amending the reporting Guide with reference to 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 in order to meet investors' and stakeholders' expectations and to facilitate the inclusion of additional core elements in the ESG report. The changes suggested in the consultation paper are listed as below.
今年早些時候,香港交易所參考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披露工作組的建議報告發布了咨詢文件,用以修訂報告指南,從而滿足投資者和利益相關者的期望,並將其他重要因素納入ESG報告。
此次港交所发布的ESG Review是对400家香港上市公司(Sample Issuers)进行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质量分析。其主要从环境和社会两个范畴11个层面的一般披露情况(General Disclosure)进行评估,目的是帮助报告发行人进一步了解企业在ESG报告中的不足和今后提高的方向,从而更全面地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要求和期望。 基于对400家不同产业的上市公司ESG报告的研究,除了一些产业宏观统计数据之外,港交所还发现大多数企业在一般披露过程中对企业内部管理政策描述的较多,而对相关行业的法律合规信息披露较'少'。这里的'少'除了指披露信息的不完整性之外(例如在产品责任层面中,虽然'指引'规定企业应对产品及服务(Product Responsibility)的有关健康与安全(Health and Safety),广告(Advertising),标签(Labelling)及隐私(Privacy)的四个方面的法律和规定遵守情况进行披露,但很多企业并没有做到),还体现在参差不齐的披露质量上,如在报告中用'本集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进行简单描述。为此,港交所再次明确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严格列举其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尽可能地披露其满足法规要求的过程与方式。 针对此次调查分析的结果,港交所要求企业在今后的报告撰写需要着重注意: a. 董事会对ESG的责任义务(Commitment to ESG),管理方法以及如何将其与企业运营发展相结合的披露; b. 董事会对ESG风险的定义和评估,以及如何将最有效的ESG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方法应用于实践的过程披露; c. 利益相关者参与过程(Stakeholder Engagement)对ESG重要性评估至关重要,其相关信息的披露必须详尽。 [...]